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欢迎您注册成为域名为GZEBID.CN 的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为“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所运营。本协议适用于招标人、采购方、供应商、代理商、专家等用户。

第一条 用户若要访问和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刊登的通告,并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遵守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所指定的规则。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涉及的免除、限制本公司责任免责声明条款、用户责任条款、隐私条款、信息批露、纠纷争议投诉条款及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一旦用户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录或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所有该等条款、条件及通告,本协议对用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的信息

第二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所有关于会员或会员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频等)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提供的同时即承诺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承担全部责任。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用户在其商业活动中,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行为及因此可能出现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用户应保证其上传至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任何内容是原创或得到相关权属人的同意、授权,如用户将任何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即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使用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信息、视频等)而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须全部自行承担,如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者因此受到相关损失,有权向该用户追偿。

第四条 浏览者、用户可以下载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显示的资料,无论是否在资料上明示,所有此等资料都是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浏览者、用户没有获得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相关版权所有者明确的书面同意或授权的,不得转发、修改、散布、再使用、再传递或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容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第三章 评论意见

第五条 用户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表述的任何评论意见,均属于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经营者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意见。

第四章 版权和商标

第六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包含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LOGO、创意、排版、汇编及软件等著作权、所有权等,无论是否明示,均属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经营者所有或相关权属人所有,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除非有其他的标注或在此等条款和规则中被允许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可阅读和可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网站任何商标、服务标记、标识、域名和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均受到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对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所有内容之复制(意指收集、组合和重新组合)、转载等,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享有排他权并受中国及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的所有软件的所有权归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该等软件的供应商,并受中国及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特有信息须经书面授权、许可方能转载,并须标明出处。

第七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OGO商标或标识都是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商品及服务商标和商号。所有其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没有主张权利的商标和产品名称则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权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未获得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其他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有权使用商标的第三方的书面授权、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修改、出版、传播、参与传播、销售、制作衍生产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列示的上述内容,同时不应理解为授权用户可以使用被展示于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任何商标。

第五章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

第八条 在此特别声明,对如下事宜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此声明,对用户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任何信息内容、服务或其它链接至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第三方站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均不作任何保证。用户通过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关服务获得第三方的内容或通往第三方网站的的链接(如有),不表示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该些第三方有任何关系。第三方的网站均由该些网站经营者自行负责,对于来源于该些第三方网站或资源的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有任何义务。用户对此自行判断,并承担因使用该等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

(二) 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原因),对用户或任何人通过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的信息或由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的信息,或其他与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的网站信息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包括直接、间接、特别或后果性的损失或损害,例如收入或利润之损失,电脑系统之损坏或数据丢失等后果),责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疏忽责任);

(三) 本网站不保证提供的各项免费服务不会被修改、中断、终止、延迟,也不能保证用户信息资料的绝对完整及安全,对于用户免费服务的被修改、中断、终止、延迟及用户信息资料的丢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使用者对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使用即表明同意承担浏览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全部风险,由于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所属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参与会员店铺建设、制作、发展或提供内容等营运事项,对使用者在本网站存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相关的、后果性的、间接的或金钱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该等行为即表示用户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如对本协议任何内容存在异议,请勿点击“确认”按钮;

(六) 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而给本电子商务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如有)。

(七)本平台所涉及的页面、邮件以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平台存在因以下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移动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页面浏览器原因等,造成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平台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本平台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信息、传输错误、未予储存或其它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本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本平台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访问本平台页面、下载资料或信息而导致该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其风险自行负担。

(九) 本平台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采购方和供应商履行交易的能力等,不做任何担保,风险由各利益相关方自行承担。如果某一方因使用本平台而受到利益损害时,平台不负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但会协助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进行调解。

第六章 用户责任

第九条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一)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二) 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三)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四) 不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表任何与政治相关的信息。

(五) 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六)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 符合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并且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对象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才能注册成为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如发现不具备条件的用户,请勿注册,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立即予以注销该用户,并有权禁止被注销用户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再次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八) 用户或用户的实际控制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承诺对相关行为按照本协议约定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 注册条款

(一) 用户注册时,应根据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如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或删除该用户的使用。

(二) 注册成功后,用户将获得账号及密码,作为用户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或享受服务时的唯一身份标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不得将账号转让、转借给其他第三人使用,对该账号及密码负有保管义务,并对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损失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三) 账户名及密码找回。用户须将企业名称/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系电话发送至客服邮箱,邮件以“企业名称/姓名密码找回”为标题,由客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回复用户公司注册使用的注册邮箱,用户可以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控件,自行重置密码、修改密码。

(四) 更改注册邮箱。用户将企业名称/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邮箱更改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需更改的电子邮箱地址等材料发送至客服邮箱,邮件以“企业名称/姓名更改注册邮箱”为标题,由客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重置注册邮箱更改。

第七章 用户隐私条款

第十一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会在未经用户授权或许可时向第三方公开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平台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 用户对自身信息保密不当等相关自身原因,导致用户非公开信息泄露;

(二) 由于网络线路、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政府管制等本协议中未列明的非正常途径或原因或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三)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等有权的第三方要求,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用户的信息;

(四)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章 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在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时,用户可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需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对方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等。对此,用户须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认为必要的情形下向相对方提供,但因此引致的信息泄露、不安全的责任及财产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务必立即联络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管理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因用户不及时联络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管理员和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在保证网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平台管理单位、监察监督单位有权对用户注册数据以及交易数据进行查阅。

第九章 信息批露

第十四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按最低限度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一) 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二) 如用户已被提起投诉、诉讼等,应被投诉人或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向被投诉人或司法、行政机关等查询人披露,以便协助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披露;

(四) 如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布的政策规范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五) 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六) 其它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法律认为合适的披露。

第十章 用户服务中止及终止条款

第十五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要求的权利,如果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认为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其用户服务并删除其用户信息;

第十六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改、中断或终止用户部分或全部免费服务,并保留无需提前告知用户或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未经请求或授权向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网站会员发送大量与业务不相关的信息,受到投诉或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经审核认定,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用户的相关服务。

第十八条 冒用其他企业的名义发布商业信息,进行商业活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用户的相关服务。

第十九条 从事或涉及任何网络欺诈活动、出现侵权行为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网站相关协议、规则、规定、通知、程序和惯例等行为的,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用户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条 其它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认为需中止或终止服务的情况。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修改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必要时修改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平台首页及会员服务栏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停止获得的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第十二章 纠纷、争议及投诉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用户在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发现存在侵害自己权益的事实时,应及时通知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因投诉不实给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如有)。

第二十三条 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接受并处理用户间因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而产生的纠纷、争议及投诉,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对方。用户有义务在收到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提供资料,配合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纠纷、争议及投诉进行了解或处理。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于纠纷、争议或投诉的中间协调处理,不视为对纠纷、争议或投诉的承认、承诺或担保。

第二十四条 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或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判断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服务、永久禁止使用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经营者其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

第十三章 法律适用及管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则可以参照通用的行业惯例。

第二十六条 因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经营者公司经营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合作中止或终止,并不免除该用户依据本协议应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如在双方合作终止后,因用户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侵权行为而导致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该用户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后,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权保留用户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没有为用户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任何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协议自用户点击“确认”按钮时起生效。